(一)合适《中华人平易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历前提: 1。具有承担平易近事义务的能力; 2。具有优良的贸易诺言和健全的财政会计轨制,未处于被责令破产,投标资历被打消,全数财富被接管、冻结,破产形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备、专业手艺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优良记实;(投标时间截止前(不含当月)一年内肆意6个月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加入采购勾当前3年内,正在运营勾当中没有严沉违法记实; 6。法令、行规的其他前提。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元;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取戎行人员存正在短长关系、可能影响投标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小我,不得加入投标。单元担任报酬统一人或者存正在间接控股、办理关系的分歧供应商,出产型企业的出产运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统一地址的,董事、监事)之间存正在近亲属、彼此占股等联系关系的,也不得同时加入统一包的采购勾当。近亲属指夫妻、曲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自动声明,不然将赐与列入不良记实名单、3年内不得加入戎行采购勾当的惩罚。 (四)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坐列入失信被施行人、严沉税收违法失信从体,未被“中国采购网”网坐列入采购严沉违法失信行为记实名单,未被“戎行采购网”网坐列入戎行供应商暂停名单、戎行采购失信名单且未被加入戎行采购勾当的许诺书。 (五)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严沉质量平安变乱且未因食物质量问题,遭到相关从管部分惩罚的书面声明及国度企业信用消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六)本项目不接管结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和转包。中标后不得全体或部门将此项目标采购工做转包给其他公司,一经查实将取供应商解除合同,且供应商需补偿由此惹起的一切经济丧失。(需供给含以上内容加盖单元公章和法人签章的相关许诺,格局自拟)。 (七)本项目特定天分: 1。投标供应商为出产企业时须具有全国工业产物出产许可证或食物出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具有国度相关部分核准的食物畅通许可证或食物运营许可证或食物运营存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正在开封市(含各县区)域内具备承担戎行副食物供应所需要的实体运营场合或库房、曲达仓、食物加工等手艺能力和工做前提。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要求供给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认为其不克不及 证明其报价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置。投标人或其他短长关系人对评标成果有的,可正在公示期内向投标人或投标代办署理机构提出。投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